| 教职工守则 |
| 作者: 信息中心 | |
| 2007-08-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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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守则 1、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准散布违背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的观点和言论。 2、从严治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不准敷衍塞责。 3、大胆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不准刁难学员及服务对象。 4、为人师表,维护集体声誉,不准出现有损党校的言行。 5、服从领导,忠于职守,不准随意脱岗或上班时间办私事。 6、相互尊重,加强团结,不准背后议论他人,闹无原则纠纷,搞小团伙。 7、遵守校规校纪,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8、努力创收节支,爱护公物,不准铺张浪费,流失水、电、气。 9、廉洁自律,不准以权、以职谋私。 10、讲究卫生,美化环境,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泼污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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