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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8
 
 
关于在市级机关开展评选“优秀妇女工作者”和“五好文明家庭”等优秀家庭的通知
作者: 信息中心   
2008-10-29
    据徐委工妇发[2008]4号文件通知精神,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机关妇女干部队伍建设,激励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广大妇女干部弘扬“三创”精神,经研究决定,市机关工委将表彰一批为机关妇女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妇女干部,同时推选一批“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等优秀家庭。附评选条件。
                       2008.10.29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妇女干部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自觉服从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妇女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2、认真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职能,努力学习现  代科技文化知识,刻苦钻研妇女工作业务,深入调查研究,‘懂业务,会管理。
    3、热爱妇女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  神,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工作有创新、有特色。
    4、密切联系妇女群众,认真倾听妇女的呼声,及时反  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诉求,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
    5、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在各项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五好文明家庭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三)学习型家庭条件
    1、家庭成员有终身学习的理念,有自觉地学习意识和明确的学习计划。能够自愿参与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各种学习和各项活动,有示范带头作用。能够利用现代传媒渠道和网络技术接受各类教育。能够开展家庭学习竞赛,互相帮助,经常进行家庭成员的学习交流,把学习的知识运用于广泛的社会实践中,在实际生活和工作岗位上取得显著进步和成绩。
    2、家庭成员关心国家大事,经常收听收看新闻,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一定的参政议政意识。邻里团结,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健康的家风。在社区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3、家庭文化氛围浓厚,崇尚文明科学,倡导男女平等,业余生活丰富多彩,文化娱乐活动健康向上。
    4、家庭具有读书学习场所及必备的学习设备;对学习有一定的经济投入,有藏书,常年订有报刊杂志。
    (四)教子有方家庭条件
    1、家长能树立科学教子的观念,用正确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为子女做表率。
    2、科学教育子女,培养子女高尚的情操,良好的品德和良好的学习、生活、劳动习惯。做子女的知心朋友。
    3、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美满的家庭关系,创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4、教育效果明显,•子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有突出表现。
    (五)热心公益家庭条件
    1、家庭和睦,团结互助,邻里关系好。
    2、热心公益,尊老爱幼,社会公德好。
    3、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文明新风好。
    4、严于律己,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好。
    5、讲究卫生,爱护公物,环境保护好。
    二、评选方法和程序
    (一)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由基层推荐,逐级审核上报。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
    (二)对推荐的优秀妇女干部和优秀家庭要在其单位进行公示,并征求同级党委和纪检部门的意见。
    三、评选上报时间
    请于1 2月3日前,由各单位审核后将呈报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事迹材料报市级机关妇工委。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内容翔实,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1 0 0 0字。
地址: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市委机关工委6 2 2室
联系电话:0516—808O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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